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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16 10:21:48作者:未知

常州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1月2日下午,我市接到外省市确诊病例密接人员协查通报,立即进行流调排查,并通过发热门诊监测,发现3名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当前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下同)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暂停一切线下教学。11月3日—5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停课,组织线上教学活动;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暂停所有在常实习实训。11月6日—7日,学校不得安排学生返校。11月3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培训活动。复课时间另行通知。

  2.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停课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相关管理人员“只进不出”,生活保障车辆与人员做到无接触。有寄宿生的学校做好寄宿生在校封闭期间的管理工作。

  3.严格师生员工管理。在常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常,确需离常的,需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驻常高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离开校园须严格请假手续。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控制聚集活动。疫情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所有线下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5.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师生员工按属地要求和街道社区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6.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师生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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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师生员工  疫情  学校  防控  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