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1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通告 2021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通告图片

更新时间:2022-09-15 23:37:31作者:未知

2021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通告 2021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疫情防控通告图片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很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入院须知

  1.凡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谢绝入院,请在原地等待,登记信息后等待下一步处理意见。

  2.本院不接诊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或健康码为黄码的非精神疾病患者,请此类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精神疾病患者,请至院本部(钱荣路156号)门诊就诊并主动到或告知院本部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由专人带至精神科隔离留观室就诊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28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不适症状者;

  (7)28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8)无法提供流行病学史的流浪乞讨患者。

  4.请提前申报或更新健康码(现为“苏康码”,“锡康码”已停用)。特别提示:“苏康码”的申报信息有效期为14天,期满后请按提示更新相关信息,否则将影响正常使用。

  

  苏康码申领

  5.携带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请提前在家中由家人协助申报或更新健康码。无健康码(“苏康码”)应用条件的儿童、老人、海外归国人员及其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申领者,请在预检分诊时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6.为合力做好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工作,请自觉做到举止文明,保持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在非吸烟点吸烟,不乱扔垃圾,并将废弃口罩扔入黄色垃圾筒内

  二、门诊就诊

  1.所有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均要求从医院南大门进入医院,需主动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自备)、配合测量体温。

  2.进入院区后,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医院实行全面预检分诊,请患者和陪同人员务必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和相关疫情信息询问。

  3.在挂号、结算、自助机、取药、候诊区时,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间隔一米,避免扎堆。

  4.就诊期间,所有诊室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5.医院门诊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就诊尽量采取网上预约方式,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前预约就诊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三、住院及陪护

  1.住院患者需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完善相关检查后经审批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患者如需陪护者,只能1人陪护,原则上为固定人员,并凭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相关检查无异常后办理陪护证,陪护期间原则上不离开医院

  

  3.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住院期间正确佩戴口罩,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到不串病房、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4.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在院期间非必须谢绝一切探视,提倡亲朋好友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我院提供远程探视,时间:09:00-10:30,14:30-15:30,19:00-20:00。远程探视实行预约登记制,请与病区预约探视日期、时间,在线时间每位家属限5分钟。

  5.患者及家属带来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疫情防控规范,经过医院安全检查和消杀后方可带入。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请在食堂订餐,不建议家属送餐,医院订餐会定时送达至病区;严禁外卖进入病区

本文标签: 患者  人员  病区  医院  流行病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