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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淮安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更新时间:2023-08-01 20:59:47作者:佚名

淮安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淮安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康复费)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本文标签: 工伤  劳动能力  器具  职工  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