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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陆良县静默区管控的通告 陆良县人民政府公示

更新时间:2022-09-15 14:33:49作者:佚名

关于解除陆良县静默区管控的通告 陆良县人民政府公示

  关于解除陆良县静默区管控的通告

  自9月14日20:00起,解除陆良县全域静默管控,常态化、精准化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物流场所、货运场站、客运场站、餐馆、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电影院、歌舞剧院、KTV、书店、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上岗,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

  二、所有入陆车辆驾乘人员入陆前需提前在“曲靖防疫出行”进行报备,配合入陆卡点查验云南省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陆后落实“落地检”,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实行“即采、即检、即追”管理模式,在陆期间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辖区内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一退两抗”药物购买等重点信息定期预警机制。

  四、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其中,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乘车时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五、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医院、学校、养老院、建筑工地等其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执行。

  来源:陆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4日

本文标签: 核酸  陆良县  阴性  小时  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