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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第12号通告原文阅读 张家港31号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14 22:35:20作者:未知

张家港第12号通告原文阅读 张家港31号通告

  当前,我市正处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的关键阶段,全市上下要严格按照省、苏州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和反弹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把疫情输入关

  1.所有来(返)港人员必须主动申领“苏城码”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及时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对不实申报者,将纳入征信系统惩戒;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持红码、黄码者,必须按要求实施医学观察。

  2.客运公司暂不恢复疫情高风险地区省际班车,旅行社暂不开设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线路,本市人员非必须不要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

  3.继续保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健康检测点。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申报等卫生检疫措施,发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通过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病人一律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隔离治疗、及时采样送检。经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严把社区防控关

  5.实施社区“网格化”防控,改进小区封闭化管理,加强人员排查走访,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强化小区(村)进出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苏城码绿码”通行制度,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6.严格落实居家观察管控措施,完善健康申报制度。对居家观察对象实施24小时动态信息管理,为其协助提供日常生活保障、暖心关爱服务。

  7.严禁人员大规模聚集,严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避免公共场所人群汇集。

  8.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日常消毒等工作,全面整治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三、严把企业防控关

  9.细化企业疫情管控标准流程,严格实施返岗人员健康登记、体温测量、食堂分餐、宿舍封闭式管理、公共区域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健康信息查检到位、防疫物资落实到位、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10.建立完善企业出入口疫情监测点,从外岗、园区、厂区到各个配套设施,开展全天候疫情巡查,坚决堵塞防控漏洞。

  1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措施预案,确保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

  四、严把重点场所管控关

  12.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录像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游泳场馆、室内健身、线下培训机构、幼托机构等密闭空间纳入公共场所开放负面清单,暂不复业。继续实行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场所封闭管理,暂停一切祭扫活动。

  13.有序开业商超、批发市场、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综合性商场及酒店、宾馆等生产生活服务类场所,实行人流量监测和控制,有效落实通风、换气、消毒等防控措施。

  14.室外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等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础上,实行有序开放。

  15.疫情期间严禁集聚性用餐,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倡导养成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等卫生用餐习惯。

  五、严把市民自我防范关

  16.全体市民应自觉遵守江苏省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麻痹、不懈怠,主动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17.自觉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工作生活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杜绝参加公共集体活动,杜绝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空间。

  18.主动学习防疫知识,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觉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的良好习惯,注重个人卫生,保持健康心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

  附: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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