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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26号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14 16:39:51作者:佚名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26号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新增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青岛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为认真落实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9号通告精神,现提出如下防控措施:

  一、落实市民自主申报和社区排查工作。请市民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以及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凡现居住我市,来自青岛中高风险地区、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14日内曾在青岛市胸科医院就诊(含探视、陪护)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地对以上人员要加强排查,规范做好后续医学管理工作。

  二、凡9月27日以后自青岛市低风险地区来港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并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若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检测结果。

  三、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返港后,需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按照我市相关防控规定执行。市民出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请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

  四、市民要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12日

  张家港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0512-58987106

  张家港市各镇(区)咨询电话:

  保税区(金港镇):0512-58939211

  经开区(杨舍镇):0512-58172340

  冶金工业园(锦丰镇):0512-58951792

  塘桥镇:0512-55397516

  乐余镇:18306247523

  凤凰镇:18915736098

  南丰镇:0512-58901516

  大新镇:0512-58760092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0512-58964582

本文标签: 青岛市  张家港市  核酸  防控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