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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更新时间:2022-09-13 22:36:31作者:佚名

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针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严防医疗机构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做好医院内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入口管理

  1.所有人员(包括陪同就诊的家属)必须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才能进入院区,如未携带身份证明,不允许进入院区。为避免人流密集,缩短您的就诊等候时间,请您提前预约挂号。除急诊外,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注:对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等,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帮助。现场预约:门诊一站式服务台现场预约;电话预约:0512-56880266 接受电话预约时段:08:00-11:00,13:30-17:00)

  2.所有人员进入院区,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在入口验证健康码。

  3.所有人员进入院区必须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预检分诊,如实告知病情及相关情况。

  4.所有人员需出示苏康码并测量体温,扫轨迹码,否则不能进入医院。

  谢绝以下人员来院

  1.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相关症状的人员;

  2.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3.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5.28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6.健康码非绿码者。

  7.医疗机构内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检验等医务人员;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包括外包装)监管和从业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接驳转运工作人员;“快捷通道”工作人员不能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报告。

  二、门诊就诊须知

  注意区分出口、入口

  为了更好地做好防疫措施,院内已经对出口、入口做好明确区分,并在醒目位置放置标识,请进入医院人员引起注意。

  严格落实“一米线”

  院内可见一米线提示,尤其在导诊台、挂号、缴费、检查、取药等区域请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一米内近距离接触。

  遵守门诊医疗秩序

  按排队叫号系统提示依次就诊

  为保持门诊医疗秩序,在指定区域候诊,严格按照排队叫号系统提示依次就诊。

  一人一诊一室一陪同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患者隐私及避免交叉感染,实行一人一诊一室一陪同,有序就医,就医全程需正确佩戴好口罩。

  三、住院患者须知

  1.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必需陪护应固定人员,按照要求医疗机构新入院病人和陪护,入院前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前三天每天查一次,之后每周查三次,急救病人及陪护采样后入住隔离病房过渡,待核酸结果阴性后再转入常规病房。

  2.进入病区请配合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3.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请告知亲朋好友暂停探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方式慰问。

  四、重要提醒

  1.来院人员请遵守就诊指南,主动告知相关信息,故意隐瞒不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遵守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医院各公共区域设有洗手设施,请及时做好手卫生。

本文标签: 人员  疫情  防控  门诊  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