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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再被通报,这一表述首次出现!

更新时间:2023-02-04 20:11:20作者:佚名

贪官再被通报,这一表述首次出现!

(原标题:贪官再被通报,这一表述首次出现!)

2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河北省保定市监委对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原主任王宗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贪官再被通报,这一表述首次出现!

王宗成 资料图

经查——

王宗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出入私人会所,甚至在中央巡视组巡视以及集中整改期间仍顶风违纪;

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对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视而不见;

违规进行股权投资获取巨额收益,长期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炒股;

腐败行为贯穿职业生涯各个岗位,利用证券发行审核、稽查执法、日常监管等职权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宗成长期在证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多个重要岗位工作,目无法纪,贪欲膨胀,大搞期权腐败,安排亲友作“白手套”隐藏“影子股东”身份,以虚假投资理财方式埋设“钱袋子”,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典型;底线失守、执法犯法,接受他人请托为风险公司提供帮助、泄露消息、出谋划策,掩盖、延迟风险揭示与处置,严重扰乱证券监管秩序,是腐败问题与金融风险交织的典型。

王宗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损害监管形象,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宗成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宗成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河北省保定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宗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宏网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宗成的通报长达700余字,用词罕见且严厉,批评其“腐败行为贯穿职业生涯各个岗位”“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视而不见”。此外,他还被称为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典型”“腐败问题与金融风险交织的典型”。

另外中宏网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查阅了解,“腐败行为贯穿职业生涯各个岗位”这一表述更是首次出现在通报中。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典型

据公开简历显示,王宗成,男,汉族,1965年3月生,安徽肥东人,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此后王宗成在中国证监会系统工作了近30年。

2003年9月至2012年4月,王宗成历任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

2012年4月至2016年7月,王宗成历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

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王宗成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至2022年5月,王宗成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

2022年6月2日,王宗成被查。

此前据媒体报道,王宗成2022年5月31日周二上午从办公室被带走,办公室同时也被搜查,几天后的6月2日被官宣落马。

王宗成去年已被证监会点名:重点打击!

2022年9月1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证监会发布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在介绍整改成果时,通报称,严肃查处曾长虹、王宗成、冯鹤年、朱治龙、朱毅等案件。

通报称,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扎实开展巡视整改。

其中以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逐一研究、快速核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查处曾长虹、王宗成、冯鹤年、朱治龙、朱毅等案件。持续深化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以权谋私、破坏资本市场秩序以及资本市场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打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就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以案促改,督促召开专项警示教育会议,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据媒体报道,上述5人都曾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审核领域担任要职,且5人在一年内相继落马

延伸阅读:

厅官自封"活佛"在家乡建庙 退休5年后被群众举报落马

1月30日晚,云南省纪委监委推出电视专题片《信仰迷途——罗廷才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披露了罗廷才荒唐地贪腐细节:他利用职务影响,以建设家乡基础设施为由,向税务、财政、国企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申报扶贫助农专项资金共计566万余元,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在老家建盖寺庙并从事违法活动。


罗廷才(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官方简历显示,罗廷才现年66岁(1956年12月出生),云南马关人,中共党员,函授本科学历。

罗廷才早年在部队服役15年,“当过兵、打过仗、提了干、立过功”,退伍后于1991年12月进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纪检组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等职。

2000年10月,他出任云南省纪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组长、审计厅党组成员;15年后调任云南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6年4月,罗廷才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次年1月退休。

经云南省纪委监委查明,2013年至2018年,罗廷才利用职务影响,以建设家乡基础设施为由,向税务、财政、国企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申报扶贫助农专项资金共计566万余元,违规在其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古林箐乡瓢厂村建盖寺庙并从事违法活动。

在专题片中,罗廷才交代,“我干的这些坏事情,实际上都是在55岁以后。”

因为害怕退休后人走茶凉,罗廷才把精神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佛神”身上,逐渐萌发了要在家乡建塔修庙的想法。“想着死了之后灵魂要有一个摆放的地方。”他表示,“要为自己留下名声。”

专题片介绍,2012年底,罗廷才自称在瓢厂村民小组的房屋后面三次看到“佛光”出现,并拍摄了视频。他大肆向村民宣扬,把“佛光”等同于福气,鼓动村民支持建塔。据罗廷才交代,这实际上不过是光的折射。


罗廷才自称看到“佛光”(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2013年4月20日,在没有任何立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罗廷才私自指使村民挖山破土,举行建盖佛塔的奠基仪式,并将佛塔取名为“云海塔”,2015年底完工。


罗廷才指使建造“云海塔”(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后来,他又扩建了云海寺,摆放了十三尊佛像,2018年6月正式对社会开放。

其间,罗廷才多次给时任古林箐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的王某某、庄某某等人打招呼,要求把他协调到的资金全都用在云海寺建设工程上。

因无合法审批手续,马关县民宗部门多次要求关闭清理云海寺,但都遭到罗廷才的抵制。为避开马关县民宗局的监管,罗廷才深夜请来和尚,秘密举行“开光仪式”。


罗廷才扩建“云海寺”(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罗廷才深夜请和尚“开光”(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据新华社报道,罗廷才还自封“活佛”,并裹挟村民参加迷信活动。为了将云海寺合法化,他组织12名村民到昆明某著名寺院参加“三皈依”培训项目,并让该寺住持为每个村民办理了皈依证,他自己也办理了皈依证,取法号“本智”。

云海寺建成后,罗廷才还组织14户出资农户通过售卖香火、收取功德金等方式敛财,引发当地广大群众反对。2019年6月,马关县政府将云海寺关闭清理。

退休5年后,罗廷才被群众举报,于2022年2月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罗廷才被开除党籍。


罗廷才面对镜头哭泣忏悔(图片来源:专题片截图)

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罗廷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彻底蜕变,理想信念完全丧失,沉湎封建迷信,滥用财政资金建设非法宗教场所,顶风组织迷信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插手、干预基层选举,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在集体土地上建盖房屋,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插手、干预财政资金分配;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超越职权,给公共财产造成巨额损失。

专题片披露,罗廷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造成国家财政公共资金597.66万元巨大损失,向他人索要人民币共计33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面对镜头,罗廷才忏悔,“我从1977年入党,到现在45年的党龄。老共产党员忘了初心、忘了根本,世界观改造的问题。(我)走上歧道,把两者混淆,总开关出了问题。”

(资料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新华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