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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远减免租金工作事宜的通知(清远市租房补贴)

更新时间:2022-09-11 11:42:27作者:未知

2022清远减免租金工作事宜的通知(清远市租房补贴)

  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确 2022 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租金工作事宜的函》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减免租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租金的对象

  2022 年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非国有企业和非行政事业单位)。

  二、关于减免租金的期限

  在有效合同期内(疫情期间租赁合同正在执行中)对位

  于被列入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的符合减租承租户减免 6 个月租金(当年租期不足 6 个月的,按实际租期减免);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当年租期不足 3 个月的,按实际租期减免)。

  三、关于中间承租户给最终承租户减免租金

  有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应与中间承租户签订协议,由中间承租户按照不低于给其减免租金的金额为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减免租金。

  四、关于办理减免租金的承租户应提供的材料

  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户申办减免租金事项应提供申请书、经营所在区域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关于办理减免租金审批程序

  1、委托市德晟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对外招租的经营性资产,经营者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邮寄至市德晟公司,由市德晟公司审核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审批;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自主出租的经营性

  资产,经营者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邮寄至出租单位审核,出租单位审核后报其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六、其他相关事项

  1、监督管理:市财政局监督分局会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适时进行抽查监督。

  2、申请表及下载路径:在市财政官方网站下载,下载路径: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czj/bmwji/index.html

  3、联系方式: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3877338。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市财政局大楼 810 室。

  清远市德晟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363100。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 15 号华联大厦 302 号 01 室。

  附件:减免租金申请表 .xls

本文标签: 租金  清远市  疫情  租期  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