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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哪些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更新时间:2022-09-10 12:47:51作者:未知

2021年10月1日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哪些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这些人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

  就业情况不同待遇保障也不一样

  对于单位任职的职工而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所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本文标签: 待遇  医疗保险  职工  职工基本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