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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疫情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10 06:56:30作者:佚名

汕头市疫情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通知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

  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对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在线申请发票申领或代开发票,可享受免费邮政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本文标签: 企业  税款  定额  在线  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