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9月7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重要提醒

更新时间:2022-09-07 21:51:08作者:佚名

9月7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重要提醒

  1. 省外来杭返杭人员,要提前两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其中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落实涉疫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基础上,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其他地区来杭返杭人员,抵达后主动完成一次“落地检”,倡导三天三检。

  2.请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涉疫地区,非必要不到发生疫情的省份,减少聚集性活动。

  3. 倡导假期出游不出省,大中小学生离开设区市须向学校报备;旅游景区、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戴口罩、测温等防疫措施。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

  4.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村社、企业、学校等单位,要落实“无疫单元”创建要求,加强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工返校人员管理,开展7天内旅居史询问,对来自高中低风险区人员规范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至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5. 强化机场、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排查,严格做好来杭返杭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控;城市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经营者落实属地“场所码”查验要求,请市民朋友进入公共场所、搭乘交通工具,配合做好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行程卡查验等防疫措施,并按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开展检测,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一米线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勿自行服药,务必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文标签: 人员  测温  场所  健康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