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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红塔区新冠疫情防控风险提醒 8月24日红塔区新冠疫情防控风险提醒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25 17:24:38作者:佚名

8月24日红塔区新冠疫情防控风险提醒 8月24日红塔区新冠疫情防控风险提醒通知

  红塔区疾控中心关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风险提醒

  一、主动报备

  以下人员等,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

  1、近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2、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

  3、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及其他风险人员;

  4、红黄码人员。

  二、相关风险人员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红塔区人员或健康码红码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红塔区人员或健康码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红塔区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4、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5、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6、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7、对7日内有西藏旅居史入(返)红塔区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其中,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检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间隔24小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对7日内有新疆、海南三亚旅居史的入(返)红塔区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已在市外完成3天及以上集中隔离的人员,入红塔区后实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从离开之日起计算。不具备居家条件的,或不按要求落实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上述地区抵红塔区时间超过7天的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9、对7日内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红塔区人员,“落地检”为阴性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昆明涉疫赋“黄码”风险人员,主动报备并按照(昆应疫指通〔2022〕47号)《关于对涉疫风险人员赋“黄码”的通告》进行5天完成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三其他健康风险提醒

  三、非必要不到风险地区

  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请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本土疫情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返红塔区

  入(返)红塔区人员请密切关注出发地及途经地疫情动态,若出发地、途经地有疫情及属风险地区,非必要不流动或不进入,自我关注健康状况,按要求或自愿及时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针对外地返回红塔区的人员,目前可在车站(高铁站、城南、城西汽车站)现场进行“即采即走”核酸检测。来自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人员、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红塔区后3天2检。

  五、积极做好个人防护

  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六、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疫苗接种

  目前,接种疫苗仍为有效及必要的防护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4日

本文标签: 人员  核酸  风险  疫情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