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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行委交通管制通告 大柴旦行政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8-16 21:26:27作者:未知

大柴旦行委交通管制通告 大柴旦行政委员会

  大柴旦行委交通管制通告

  根据大柴旦行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大柴旦行委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柴旦镇所有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8月16日08时起(结束时间待定)。

  二、交通管制区域

  镇区所有道路(含外围道路、农村道路)。

  三、交通管制车辆

  所有车辆禁止在镇区通行;

  所有车辆禁止驶出和驶入镇区。

  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外卖快递车)。

  行人除核酸检测、急诊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并禁止通过步行等方式进出镇区。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一)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管制道路;

  (二)防疫物资运输车、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险、新闻采访等车辆持核发的《大柴旦行委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第二版本、24小时核酸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必要出行证明,可驶入和驶出管制道路。

  五、交通管制要求

  (一)过境车辆在G3011高速(柳格高速)、S314省道(绿大公路)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通告为准进行通行;

  (二)辖区内的出租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通勤车辆、企业运输车、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停运;

  (三)遇有急症就医、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求助;

  (四)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大柴旦行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大柴旦行委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8月16日

本文标签: 管制  道路  车辆  疫情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