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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解除临时管控措施(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7-20 13:01:43作者:未知

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解除临时管控措施(附通告)

关于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乌中防指通告〔2022〕39号

  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自2022年7月20日0时起,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下:

  1.因疫情滞留乌拉特中旗的旗外人员,在7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区,与密接、密接的密接没有接触史,可有序返乡。

  2.全旗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解除封闭管理状态,有序恢复人员流动,小区继续保持一门出入,包联单位坚持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测温等措施,做到解封不解防、放开不放松。

  3.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取消弹性办公,实行单位与居住地点对点办公,并严格加强办公场所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到办公场所,必须扫场所码,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金融机构和邮政、快递、物流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5.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农产品购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有序恢复。

  6.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经营,堂食人数不得超过所承载人数的50%。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

  7.在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药店、诊所、恢复经营,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

  8.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各类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夜市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继续暂停营业。其他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全面消毒、扫场所码、测温、佩戴口罩、错峰限流等疫情防控前提下,可有序开放。

  9.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继续暂时关闭,继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等单位均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开放时间由旗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动态确定。

  10.出租车有序恢复运营,长短途客运班车由旗交通运输局分批核准恢复运营。

  11.所有旗外来(返)乌拉特中旗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来返乌拉特中旗人员,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50号)等相关政策,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2.对7天内由低风险地区(是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来(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疫情服务站和“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抵达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为落地检,即采即走、核酸追踪),期间做好健康监测。

  13.从市外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来(返)我市人员,应提供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4.上述风险人群以外的来(返)我旗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测温无异常的直接通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公路疫情服务站和“一场两站”进行体温检测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

  15.离开乌拉特中旗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查验行程码、测温等措施。

  16.广大群众要履行好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在旗域内到访任何公共场所都必须扫场所码,严格执行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7.广大群众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居民要持续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乌拉特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0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防控  乌拉特中旗  测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