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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积金二套房房首付(南京二套房首付款)

更新时间:2022-07-14 12:45:35作者:未知

南京市公积金二套房房首付(南京二套房首付款)

  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根据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自违规行为登记之日起1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通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未遂的;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已清退的;违规获得的公积金贷款已清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