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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图书馆营业时间(陆丰市图书馆营业时间电话)

更新时间:2023-09-11 20:58:27作者:未知

陆丰市图书馆营业时间(陆丰市图书馆营业时间电话)

陆丰市图书馆营业时间

8:30~18:00(逢周一闭馆),如有调整,以“陆丰图书馆”发布的实际情况为准

【拓展 借书须知

  1、凭身份证原件到各服务台办理借书登记。

  2、外借图书册数的规定:1张身份证6册。

  3、借书期限为30天,可要求续借30天,超期每天须缴纳滞纳金0.1元;对于限期内无法阅读完毕的图书,读者可通过归还图书再次借阅的方式反复续借。

  4、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后,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技术处理。

  5、为保证书架上的图书不混乱,选书时如遇不需要的书,应随手将书放回原处或平放在书架空位、书车上,留待管理人员分类上架。

  6、选好图书后,将书、身份证原件一起在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还书时请到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

  7、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书库,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违者以偷书论处。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8、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书刊正文污损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款。

  9、书刊丢失,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10、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相关部门处理.....

本文标签: 书刊  图书  借书  服务台  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