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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哈尔滨巴彦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补贴)

更新时间:2022-07-11 17:21:39作者:未知

2022哈尔滨巴彦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补贴)

  根据《巴彦县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现将申请条件、保障范围和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巴彦县人民政府及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城镇居民。

  二、申报条件

  低收入家庭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申报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巴彦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标准;

  (三)无房户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

  (四)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

  三、申报住房保障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蓝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低收入家庭提供低收入证明(民政);

  (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协议、房主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五)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残疾或重大疾病的提供残疾证、病历、诊断;

  (六)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季度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款,标准为200/月/户。

  五、申报地点

  巴彦镇居民到所居住社区申报。

  兴隆林业局居民到所在单位或者居住社区申报。

  巴彦县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7月7日

本文标签: 巴彦县  低收入  住房  家庭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