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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宁夏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08 13:06:35作者:佚名

2022宁夏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实施方案

  2022宁夏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实施方案

  7月7日,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全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项重点任务:

  1.优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对有区外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有区外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有区外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实施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措施;

  对高、中、低风险区以外入宁人员测温、验码、健康提示;

  对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7天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2.优化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措施

  将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时间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

  3.要优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措施

  对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期间每天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对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两次全员核酸检测。

  4.要优化严防“第一例”输入措施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落地后继续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得“脱环”。

  严防区外疫情输入,发现高、中、低风险区入宁人员立即分级分类闭环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5.要优化严控“第一例”扩散措施

  以快制快、围点控源,优化“1+2+4+8+24”应急处置模式,第一时间把疫情摁在点上。

  6.要优化风险区划定管控措施。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所在城市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优化区域核酸检测策略措施。

  8.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工作质量。

  筑牢专业机构哨点监测、社会面每周抽检、部门行业定期检测、入宁通道实时查验、社区单位主动搜索、小区村组定期排查、零售药店监测报告、大数据排查、区域协查、公众主动检测报告“十条监测线”。

  发现初筛阳性人员要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

  9.要强化隔离观察管理措施

  集中隔离对象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落实健康监测、生活保障、安全管理、心理疏导、防范交叉感染等措施;

  解除隔离时,对“人、物、环境”同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指导下,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10.要强化突发疫情综合处置措施

  发生疫情后,属地负责,及时启动封锁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物资及医疗救治应急保障“1+N”预案,突出抓好“三集中一有序”分类紧急医疗救治机制。

  11.要强化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公共场所测温、验码、通风消毒和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完善入宁卡口查验工作长效机制。扎紧社区坚固防线。全面启动集中监管仓常态化运行机制,所有直接和间接进口冷链货物要全部入仓。

  12.要强化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措施

  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本文标签: 核酸  措施  人员  风险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