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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烟花爆竹违规处罚措施 佛山严禁烟花爆竹

更新时间:2023-01-05 23:28:08作者:未知

佛山烟花爆竹违规处罚措施 佛山严禁烟花爆竹

  佛山烟花爆竹违规处罚规定:

  (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夹带  十日  安全管理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