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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中山市黄圃镇规定企业复工不得早于3月1日

更新时间:2022-07-03 16:16:50作者:佚名

疫情期间,中山市黄圃镇规定企业复工不得早于3月1日

  疫情期间,中山市黄圃镇企业复工不得早于3月1日

  2020年2月8日,黄圃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致黄圃人民疫情防控的告知书》,规定全镇企业未经批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仍在外地的员工请暂时不要返回黄圃,若须返回黄圃,到达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所在小区或村(社区)报告,从疫情重点区域返回或曾途经疫情重点区域的必须进行居家隔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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