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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政策条件?

更新时间:2023-07-18 13:35:07作者:佚名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政策条件?

  问: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政策条件?

  答:1.申领稳岗返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及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

   2.严重失信单位(以“信用河北”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以“信用河北”网站的“经营异常”查询结果为准)不予发放稳岗返还。

   3.参保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裁员率=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l00%

   4.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在2023年补足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本文标签: 参保  年度  单位  失业保险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