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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中心)

更新时间:2022-06-08 15:24:18作者:佚名

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中心)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65号)

  6月7日,赤峰市林西县通报发现2例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更好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62号公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赤峰市林西县入(返)呼人员管控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5月25日(含)以来有赤峰市林西县旅居史的入(返)呼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以入呼时间计算)+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上述人员距离解除隔离日期不足3天的,落实“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14天内有赤峰市林西县旅居史的广大市民需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风险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等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进出小区、单位、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扫码、亮码,有序通行。

  五、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