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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六项具体措施为助企纾困 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

更新时间:2022-05-31 13:56:24作者:未知

广西出台六项具体措施为助企纾困 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打出“返、降、缓、扩、留、保”政策组合拳,聚焦助企纾困、提升参保人员技能、稳就业保民生。

  “返”稳岗资金,助企业稳定岗位。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从2021年的60%提高至90%。在经办流程上,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将直接返还至其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

  “降”费率,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至2023年4月底。

  “缓”社保费,助特困行业渡过难关。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类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扩”大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助参保人员提升技能。

  其范围扩大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这两类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留”工培训补助,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累计出现1个及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当地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可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留工补助。

  “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今年新发生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本文标签: 企业  参保  技能  保险费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