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车钥匙扣的方法(怎样编织车钥匙扣)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18 17:11:37作者:未知
为有效助推南川公安工作,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委托,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的辅警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勤务辅警:18名,限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符合招聘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
岗位职责:协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
(二)文职辅警:2名,限女性,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符合招聘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
岗位职责:协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4日至2004年1月23日期间出生)。
(四)勤务辅警必须具备高中(或等同于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技能和身体条件,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六)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七)报考前14天以内有往返疫情高发地区、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人群等不符合防疫要求,或者身体有发烧症状的人员,不得报考;无接种禁忌而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道德败坏等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13.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精诚人力资源公司)或精诚公司官网选择岗位并填报资料进行报名;我司将对应聘者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安排(特别提醒:简历中一定要包含学历、专业、年龄、身高联系电话及工作履历等信息)。
3.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我司将在重庆精诚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精诚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后5楼会议室。
5.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应聘者正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1份(提取码:0xru);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持本人学历认证证明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得)。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4)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或者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开具个人征信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连续3个月累计6次的逾期记录,视为不合格);
(6)退伍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明相关证书;
(7)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报考人员出示“行程码”“渝康码”,资格审查时将对“行程码”“渝康码”进行核验,达不到防疫要求的不予参考;报考前14天内有离渝经历的,必须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的核酸检测报告。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由重庆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精诚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四、日常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执行南川区公安局辅警薪酬水平(约2300元每月),并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前述薪酬为未扣除“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金额)。
咨询电话:023-63655764;023-716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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