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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宁阳县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具体措施

更新时间:2023-10-20 11:37:38作者:佚名

泰安市宁阳县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具体措施

  泰安市宁阳县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具体措施: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和发放明白纸、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日常巡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及行政处罚。

  (三)强化夜间专班、错时专班,突出早晨、夜晚等重点时段和广场、公园、商业街区等重点地段,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遛犬不牵绳、不即时清理犬粪、占用公共区域养犬等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检查犬只登记证、免疫证、犬牌等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整治过程中,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将报请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538-56350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0538-5610617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庙中队:0538-5611362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仙桥中队:0538-5656107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新区中队:0538-5625108

本文标签: 中队  行政执法  大队  养犬  宁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