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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6号)

更新时间:2022-05-18 13:42:28作者:佚名

宿迁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6号)

  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第6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影剧院、浴室、网吧、KTV、健身房、瑜伽馆、足疗店、棋牌室、麻将馆、室内体育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金融网点、电信移动营业厅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公交站场、码头、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要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三、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包含托管服务)一律停止培训教学,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做好通风、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五、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充分发挥诊所、药店的“前哨”作用,做好异常就诊及购药者信息上报工作。

  六、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如必须举办,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控制人员规模、减少聚集时间。

  七、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情况上报、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场所  工作  测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