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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钦州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钦州疾控中心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2-05-18 06:27:49作者:佚名

1月7日钦州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钦州疾控中心最新消息)

  近期国内疫情反复,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严峻形势,且春节佳节将近,人员流动较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钦州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一、以下人员请主动报备

  请有以下重点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来自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钦返钦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随访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一)入境人员

  1.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第1、4、7、14天分别检测1次),其中第1、14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由2个不同检测机构使用不同的检测试剂检测。

  2.对涉德尔塔等变异毒株流行的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延长为“14+7天”,增加核酸检测次数,于进入隔离场所第1、4、7、10、13、15、21天开展核酸检测(第1、13、21天双采双检)。

  3.对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人员要求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1次)。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监测。

  4.对从澳门入境人员采取与内地省份人员同等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澳门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期间(纳入管理时14 天之内),统一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注: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返回我市居住地后,未主动报告所在社区被排查出来的,继续按上述第3点要求进行管理,隔离观察时间从纳入管理时算起。

  (二)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

  返钦来钦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钦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钦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7、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2.抵钦超过7天但不足21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 天)。

  3.抵钦超过21天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健康监测。

  (三)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钦来钦人员

  返钦来钦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 报备,在抵钦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钦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2. 抵钦超过7天的,实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天和第7天)。

  注意:上述两种情形的重点人员,未主动报告被排查出来的,按上述要求的相应管理情形进行14天或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隔离观察时间从纳入管理时算起,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经报请辖区指挥部同意,方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四)国内其他地区返钦人员

  1.从国内其他地区返乡的人员,在抵钦时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返钦后24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

  2.外省返钦来钦人员建议做1次核酸检测。

  3.从外省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设区市返钦来钦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抵钦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截止01月06日24时:全国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按首字母顺序排序):广东、广西、贵州、河南、江苏、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

  (数据统计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三、合理安排出行

  市民朋友要密切关注各地官方发布的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出行的,尤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您近期有外地旅居史,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黄码”或“红码”,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旅居史,并按要求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措施。

  四、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等症状,请佩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提高免疫水平,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7日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医学  疫情  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