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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苏孝林被开除党籍!其另一个身份是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

更新时间:2023-08-11 21:08:24作者:佚名

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苏孝林被开除党籍!其另一个身份是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

8月11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苏孝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苏孝林长期在兰州文化系统工作,是国家一级演员,他组织排演的多部作品曾经引起关注。


苏孝林 图片来源:中国文艺网

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称,经查,苏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敬畏之心,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破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转移隐匿非法所得、销毁证据;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装修豪华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特殊消费,安排亲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瞒报房产,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选拔和录用中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婚丧事宜敛财,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违反工作纪律,懈怠企业改制工作要求,违规出借单位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溺赌博,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放纵贪欲,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国家财产,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甘肃省纪委监委称,苏孝林的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任职单位政治生态,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胆大妄为,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给予苏孝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苏孝林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公布的苏孝林简历显示,1958年3月出生的苏孝林为甘肃兰州人,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此后便长期在兰州市歌舞剧团工作,1991年起担任兰州市歌舞剧团副团长、团长。2003年12月起任兰州歌舞剧院院长,2008年1月起任兰州大剧院院长,当年2月起,同时任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8年3月起,苏孝林开始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2020年10月,其卸任兰州大剧院院长,但继续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2021年4月,苏孝林退休。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苏孝林的另一个身份是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1994年,苏孝林组织创排的大型舞蹈诗《西出阳关》,在第四届中国艺术节上首演即引起轰动,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和甘肃省“敦煌文艺奖”。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吴阳 实习生 任彤彤

延伸阅读

把国企办成“家族式腐败”温床,这名“一把手”被开除党籍

8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刘杰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三观扭曲,道德败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公款旅游;不知敬畏,恣意妄为,利用人事权力大肆敛财,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利欲熏心,见利忘义,靠企吃企,把国有企业办成“家族式腐败”的温床,与亲友和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


网页截图

刘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刘杰于今年2月被查。他不是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近年第一个被查的“一把手”。今年4月7日,由蚌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淮海实业集团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童伯根贪污、受贿一案在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童伯根利用担任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矿矿长、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淮海实业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煤矸石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杨某等28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9.846397万元。

如今被开除党籍的刘杰,正是在童伯根落马后,接替了他的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在刘杰的处分通报中,有一条十分引人注目,那就是“把国有企业办成‘家族式腐败’的温床”。家风不正,是许多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源。身为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处理好自己的家事,往往在公事上也会出问题,乃至和家人沆瀣一气,大肆腐败。

此前,已有多名落马国企领导存在“家族式腐败”问题。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就是一例。4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李晓鹏落马的消息。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在李晓鹏被查前,他的若干亲属及关系人,已经被查或在协助调查中,其中一位是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张有赋,张有赋是李晓鹏的妹夫。

资料显示,张有赋2021年3月被查,同年8月被“双开”。相关通报提到,张有赋通过打招呼干预贷款发放、违规审批办理理财融资弥补个人投资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提拔、员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生活作风腐化,追求低级趣味。

同样在光大银行,还有其他干部存在同样的问题。去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对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开除党籍的通报,其中称,“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损害光大系统政治生态”。

此前,《检察日报》曾刊文剖析“家族式腐败”乱象。文章指出:为家人牟利既是某些官员腐败的基本动机之一,也是腐败蔓延到一定程度的表现。因此,在家族式腐败的背后,权力家族化现象应该引起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