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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类别

更新时间:2022-04-16 21:22:18作者:未知

南京人才类别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人才分为A、B、C、D、E、F六类。

  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其中: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本文标签: 人才  南京市  对象  住房  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