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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亲”为名骗取4人彩礼共计31万余元,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告获刑10年

更新时间:2023-12-03 04:35:22作者:佚名

以“相亲”为名骗取4人彩礼共计31万余元,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告获刑10年

11月29日,最高检发布一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在安徽省灵璧县发生的以“相亲”为名骗取多人彩礼案件。

2020年3月,卓某以婚约财产纠纷向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退还给付的彩礼款。同年5月9日,灵璧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为:一、李某自愿于2020年5月10日前偿还卓某3万元,2020年6月28日前偿还6000元,2020年7月28日前偿还6000元,2020年8月28日前偿还6000元,2020年9月28日前偿还6000元,2020年10月28日前偿还6000元,卓某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若李某未按照上述第一项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偿还欠款,卓某有权就全部债权(扣除已支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460元,减半收取计730元,李某自愿负担。后李某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卓某向灵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邓某、李某雷、王某报等3人以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向灵璧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退还给付的彩礼款或偿还借款。灵璧县法院对其中2件调解结案,对另1件因原告申请撤诉而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资料图片 图据IC photo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婚约财产纠纷等案件中,被告均为李某,灵璧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时间较为集中,且案件均因被执行人李某联系不上、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这些异常点均指向被执行人李某可能存在骗婚嫌疑,遂对上述婚约财产纠纷等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并将李某涉嫌诈骗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结合公安机关侦查情况,灵璧县检察院查明,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李某在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相亲”为名,骗取卓某、邓某、李某雷、王某报等4人彩礼约317400元。后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和卓某等4人见面并拒绝与他们结婚,不予返还收受的“彩礼”。从而围绕李某引发了4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

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灵璧县检察院对上述4件婚约财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灵璧县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对4件案件均启动再审程序。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灵璧县人民法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为由作出4份民事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裁定书,驳回卓某等4人的起诉。该4份民事裁定已生效。

2023年9月25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该刑事案件中,李某当庭认罪认罚,没有提出上诉,刑事判决已生效。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本文标签: 原告  彩礼  相亲  检察  诈骗罪  调解书  灵璧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