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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2023最新消息(北京社保基数上限2020)

更新时间:2023-07-26 10:46:34作者:佚名

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2023最新消息(北京社保基数上限2020)

  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2023最新消息(2023年7月26日更新)

  从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7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明确从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其中,参保人如果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如果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也可在上限和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

  此外,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3.56元。

  温馨提示,参保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2023年7月起将暂按参保职工6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10%核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如未在规定期限申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如低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本文标签: 基数  社会保险  下限  保险费  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