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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区燃放烟花处罚规定(长沙市区燃放烟花处罚规定细则)

更新时间:2023-01-11 16:18:45作者:未知

长沙市区燃放烟花处罚规定(长沙市区燃放烟花处罚规定细则)

  长沙市区燃放烟花处罚规定

  (一)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的,相关违法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举报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长沙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举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查处,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  组织  领导小组  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