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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阜宁县旅游消费券使用方法

更新时间:2022-08-18 17:53:24作者:未知

2022阜宁县旅游消费券使用方法

  阜宁县旅游消费券使用方法:

  1、活动期间每个微信ID号必须实名制,每天仅限领取阜宁旅游消费券1张,同时旅游消费券仅作旅游活动中项目消费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找零,过期作废。

  2、旅游消费券用于我县指定A级旅游景区门票或园内娱乐项目消费,每人每日限用1张。

  3、游客线上领取电子旅游消费券后到我县参与活动旅游景区使用时,需主动出示电子消费券二维码,经旅游景区核销后使用。

  【拓展】

  1、所有凭券入园游客须全程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并进行实名登记,主动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未按要求进行查验且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园。

  2、行程卡有盐城市以外行程轨迹的和行程码带*人员暂不接待。

  3、凭券入园游客在游览中要做到文明有序,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扎堆,不得在景区内从事聚集性活动。

  

本文标签: 旅游  行程  旅游景区  入园  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