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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图书馆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常州市图书馆怎么办理借阅

更新时间:2022-08-14 14:37:38作者:未知

常州图书馆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常州市图书馆怎么办理借阅

  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1. 年满15周岁读者凭本馆有效读者证、信用证(一人一证)借阅图书,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读者证、信用证。

  2. 图书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读者证、信用证上如有逾期图书、音像制品及期刊未还,则不能再次借阅。

  3. 图书未办外借手续不得带出借阅区,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折叠等问题,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作技术处理后办理借阅手续。

  4. 本借阅区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损毁、遗失文献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并扣除读者证或信用证上相应积分。

  (1) 遗失文献: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按原文献价格的3~20倍赔偿。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内书籍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书籍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20年以上(含20年)按原价的20倍赔偿。

  (2) 损毁文献:指涂画、圈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a. 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按原书价的30%赔偿。

  b. 损毁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按遗失文献处理。

  (3) 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芯片,以免影响图书的借还。如发生损坏情况,按每本图书5元赔偿。

本文标签: 文献  图书  读者  信用证  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