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滑雪场什么时候开业(兰州滑雪场开放时间)
2023-12-07
更新时间:2022-08-02 21:09:10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开展“参军报国、不负韶华”微视频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进一步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弘扬“红色兴安、义勇兴安、尚武兴安”精神,现组织开展“参军报国、不负韶华”微视频征集评比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网络文明创建工作,为兴国强军凝聚强大正能量。
一、组织机构
由兴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中共兴安县委宣传部共同主办,兴安县融媒体中心协办。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1年7月6日开始,9月25日截止。
(一)公开征集。7月6日至7月15日,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广泛宣传发动个人、团体或单位积极参与微视频的制作;同时,通过兴安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活动公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视频制作。7月16日至9月15日,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个人、单位、团队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拍摄、制作微视频作品,并上传发布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信视频号等平台。
(三)评审选评。9月16日至9月25日,县征兵办和县委宣传部组织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主要以作品的主题性、内容性、原创性、效果性、“点赞”数进行评审评选。
(四)作品展播。根据评审评选情况,评选出相应奖项,获奖情况在兴安县融媒体中心的“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作品在兴安县融媒体中心的“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播,纳入全县公益广告作品在各类广告媒介不定期投放展示,并视情向自治区、桂林市相关主流媒体进行推介。
三、作品内容
(一)征兵宣传。主要激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报国和反映退役军人风采、宣传征兵政策等相关方面的微视频。
(二)国防教育。以学习国防知识、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国防教育微课、拥军优属等素材为主。
(三)党史军史。关于党史军史学习情况介绍、微课、先进典型的视频素材。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突出红色主题,注重崇军尚武内涵,弘扬正能量,倡导真善美,凸显兴安特色,贴近生活实际,力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感动人心。
(二)坚持原创要求。作品必须是个人或团体2021年7月以后原创并上传发布的作品,且完全拥有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凡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责任由投稿人负责。
(三)遵守保密要求。作品要遵守国家和军队相关保密要求,特别是严禁泄露有关部队番号、人员信息、编制实力等信息。
(四)明确格式作品。作品格式不限,视频格式为mpg、mov、wmv、mp4、mkv,不低于720P(1080×720)。参赛人员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加群,注明姓名电话,填写报名信息,参赛作品于9月25日前将原视频、获赞记录截图发电子邮箱657807785@qq.com,联系人:郭凯旋,联系电话:15077339700。
(五)说明有关权责。活动进行过程中,主办方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修改、展示、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或发布,对列入公益广告的推介作品,可供社会无偿选择作用,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公益广告著作权。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
鼓励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