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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数字商圈消费福利包使用规则

更新时间:2022-10-28 12:13:57作者:未知

广州海珠数字商圈消费福利包使用规则

  使用规则

  ➤30元出行券包

  领取券包后,直接乘坐、自动扣减;限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参与(支付宝账号绑定的手机号为港/澳/台/国外手机号,则无法参与),同一支付宝账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号,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

  以上优惠不可拆分、提现、转赠、代付等,逾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

  如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款,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折扣优惠金额),已享受的优惠资格不再补偿。

  优惠券不可与其他乘车优惠券或周、月卡等其他城市折扣卡叠加使用,不可叠加多份活动优惠券进行使用,若用户卡包内有多张优惠券,则优先使用优惠金额最大的优惠券,若用户卡包内有多张面值相同的优惠券,则优先使用临近过期的优惠券。

  ➤银行卡首绑优惠

  首绑领取红包后,使用对应规则的信用卡or储蓄卡进行支付,自动扣减。

  1)红包自发放时起生效,具体失效时间以红包展示页面为准,红包不可拆分,不得提现、无法转赠、不得为他人付款,过期自动作废,无法使用,同时也不予补发。

  2)该红包限线上消费或线下实体店到店付款时,使用支付宝选择指定银行卡类型且单笔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红包面额时可抵扣使用(实际使用范围以红包可抵扣为准)。

  3)消费红包仅限中国大陆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参与且完成手机号绑定的用户使用。使用红包的订单若发生退款,订单可退金额及红包可退面额以消费者的退款页面信息为准。退回的红包若在有效期内则可继续使用,且使用规则不变;退回的红包若已过有效期则无法使用,且不予补发。

  4)红包可以叠加商家同期及支付宝同期其它优惠使用,具体以收银台实际支持优惠为准。

  ➤商圈权益

  具体根据券说明各自商圈消费。

  

本文标签: 红包  优惠券  支付宝  用户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