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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3-03-07 10:19:06作者:未知

泰山景区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泰山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泰山实行全年全域防火,其中,每年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请广大游客树牢防火意识和法纪观念,认真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全力确保泰山世界遗产资源安全。

  二、杜绝违规行为。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景区,禁止在景区内从事吸烟、点火、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火行为。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主动配合防火。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检查,主动肩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当好义务宣传员,一旦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报告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0538-96008888、0538-5369111、12119;网络举报:“泰山景区”微信服务号监督台)。

  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挥部

  2023年3月6日

本文标签: 泰山  泰安市  指挥部  火险  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