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2-20 10:29:00作者:佚名
》》2023年外地回津中考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将于12月20日至30日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申报、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对象要求的报考者,可登录下列网址进行 2023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申报:
http://221.238.12.35:7010/tjzk2023-9
http://221.238.12.35:7011/tjzk2023-9
报考者须参照《2023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外地回津考生网上申报说明》,自行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电子头像照片,并自行打印出纸质《报名登记表》,考生及家长均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材料审核
报考者须根据本市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发布的“外省回津考生中考报名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区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有关审核材料,履行审核手续。
3.网上确认
报考者须按照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发布的“外省回津考生中考报名通知”规定的时间,再次登录报名资格申报网址,确认审核结果。
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页面后,点击“回津考生请登录”,进入考生用户登录页面。
2. 报考者进入考生用户登录页面后,点击“注册”,进入考生注册基本资料页面。
3. 进入“考生注册基本资料”页面后,报考者须完整、准确填写各项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 “注册”
4. 系统将显示注册成功提示信息,考生应牢记报名号和登录密码,点击“登录系统”,进行登录。
5.报考者回到“考生用户登录”页面后,须录入报名号、密码、验证码,并点击“登录”,进入正式的报名信息填写页面。
6.报考者进入正式的报名信息填写页面后,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1)考生号:选择报名单位后“提交”或者“确认打印”考生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2)姓名:如实填写报考者本人真实姓名。
(3)曾用名:如有曾用名须如实填写。
(4)报名单位:须选择天津户籍所在区中招办
(5)班级:选择“(01)班”。
(6)出生日期:须与报考者身份证号的出生年月日统一,并按要求格式填写。
(7)考试类别:选择“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8)民族:须如实在下拉列表中选取。
(9)政治面貌:须如实在下拉列表中选取。
(10)学籍号:须填写 19 位全国统一学籍号。
(11)证件号: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凡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的,必须填写大写的“X”)
(12)户籍类型:依据报考者本市户口簿类型,选择“本市常住”或“本市蓝印”。选择为“本市蓝印”的报考者,还须如实填写“蓝印户主姓名”、“蓝印户主身份证号”信息。
(13)户籍所在地:须依据本市户口簿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只填写到派出所。
(14)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该信息是考生被本市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后,招生学校向被录取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用于到校报到的唯一依据,请务必填写能够正常收到信件的本市地址。
(15)邮政编码: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如不知道可不填)。
(16)联系电话:填写能够随时联系到考生的手机号码。
(17)家庭状况:第一、第二项分别填写报考者父亲、母亲的信息;如考生监护人非父母亲,须在第三项选取“其他”,并填写监护人与考生关系,以及监护人个人信息。
(18)报考信息:选择“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九科”。
(19)免考类型:如需申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免考,请按照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的有关规定,选择相应的免考选项,并须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履行免试申报审核手续。
(20)体育统一测试必测及选测项目,须谨慎确定后选择填写,一经“确认打印”,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21)照片上传:报考者须参照《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拍摄本人照片,并上传至系统内。
7.报考者完成“考生注册基本资料”页面全部信息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提交”。
8.提交后,系统会提示相应的确认提交信息,报考者须点击“确定”。
9. 确认提示信息后,系统再次提示:录入报名信息成功,请及时将报名审核材料提交区中招办进行审核确认。报考者明确了解提示信息后,点击“关闭”。
报考者如还需修改页面信息,可在“考生注册基本资料”页面继续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再次点击“提交”,即可覆盖上一次提交的信息。
10. 提交完成,报考者确认填写的报名信息不再进行修改后,点击“确认打印”。一经点击“确认打印”,信息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11.点击“确认打印”后,系统会提示相应的确认信息,报考者明确了解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
12.确认提示信息后,系统会再次提示相应的信息。报考者报名信息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如确需修改,须联系户籍所属区中招办,取消“确认打印”状态,方能再进行修改。报考者明确了解提示信息后,点击“关闭”。
13.报考者进入确认打印状态后,可点击“打印信息”,进行《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
14.报考者进入“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页面后,如需直接将报名登记表输出至打印机进行打印,须点击“打印”。
系统将进入打印机输出页面,报考者进行相关打印设置后,点击“打印”,可从打印机输出纸质《考生报名登记表》。
15.进入“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页面后,如需生成 PDF 格式的《考生报名
登记表》,须点击“下载 PDF”。系统会生成 PDF 格式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16.考生可根据户籍所在区发布的报名须知,选择在申报页面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按照区中招办的要求从其他途径上传有关材料。如需从报名申请页面上传材料,须在打印页面点击“返回注册信息”。
返回注册信息页面后,点击“回津材料”,考生可通过“外省回津材料”页面上传以下几类材料:
①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报名表》照片
②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考生页照片
④考生手持身份证和签字《报名表》的半身免冠照片
⑤《相关事项告知书》签字图片
⑥其他材料图片(如需上传上述材料外的多种其他材料,可拼合成一张图片从此项中上传)。
考生上传上述各类材料图片时,图片格式均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不得大于 1000K。
以上传签字的《报名表》照片为例,考生在该项目位置点击“选择文件”,在弹出的选择框中选择需要上传的图片,然后点击“打开”。
考生完成需要上传的所有图片上传后,在页面底端点击“提交回津材料”。
如上传成功,页面将提示“成功上传*个外省回津材料!”
17.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须按照户籍区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申请的审核结果。
考生可在考生注册基本材料页面的右上角“回津信息审核结果”栏,看到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显示“【审核合格】”;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显示“【审核不合格,如有异议请与报名单位联系!】”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对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中写明的联系方式与区中招办进行沟通。如需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可在区中招办取消审核结果后,再次通过“回津材料”上传功能上报有关材料(也可按照区中招办规定的其他途径再次报送有关材料)。区中招办重新审核后,考生可再次登录确认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