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05 10:48:35作者:佚名
乌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暑假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 2022—2023 学年暑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充实的假期,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起止时间
(一)幼儿园、小学
幼儿园、小学于 2023 年 7 月 8 日放假,2023 年 8 月 27 日报到,8 月 28 日开学上课。
(二)初中
初一、初二年级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放假,2023 年 8 月 27日报到,8 月 28 日开学上课;初三年级于 2023 年 8 月 20 日报到,8 月 21 日开学上课。
(三)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放假,2023 年 8 月 27日报到,8 月 28 日开学上课;高三年级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报到,7 月 31 日开学上课。
(四)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于 2023 年 7 月 8 日放假,2023年 8 月 27 日报到,8 月 28 日开学上课。
二、科学合理安排好期末及假期中的各项工作
(一)严格规范教学、考试管理科学安排期末考试,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双减”要求,科学组织期末考试,掌控试题难度,不得随意拔高考试难度,不得随意组织统考及排名,考试成绩要以等级制呈现,以合理的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做好学情分析,各学校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分析工作,科学评估实施“双减”政策以来学生学业表现,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照课程标准,在新学期有针对性的改善课堂教学。严禁办班补课,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补课,要严格禁止学校教师暑假期间办班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假期举办补课班、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
(二)严格贯彻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教师科学设计学生暑假作业,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帮助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假期青少年学生体育锻炼,指导学生科学开展假期体育运动、艺术活动及社会实践。健全家校联合育人,积极开展家长座谈会、培训会,防止假期学生教育缺位现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避免校内减负、家庭增负现象。鼓励家长有意识安排、学生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规范学生网上娱乐时间,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保持健康作息,帮助孩子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
(三)全面做好安全工作按照“一会、两制、三通知和常提示”的假期安全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放假前安全工作部署会”,部署落实放假期间交通、食品、消防、防溺水、用电、煤气、应急避险等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开展一次“放假前安全一堂课”,对家长开展一次“放假前家长安全提示会”,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广大学生和家长进行放假前的安全教育与提醒,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家长的监管责任。各学校要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方式常提示,在假期期间不间断对学生及家长发送安全提示和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住校生离校登记和安全教育,加强校外住宿生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中高考毕业生的假期安全提醒,防止学生因放松学业压力、过度宣泄情绪引发安全问题,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管理不失控。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针对 2023 年秋季开学重点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提前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各项工作。
(二)全市各中小学要于开学前一周开展教师培训、集体备课、教研等活动,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三区教育局要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对假期重点监测的中小学教师办班、补课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进行监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对监管不力、违规办学行为频发的地区和学校,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2023年7月3日
乌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