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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6-13 02:15:27作者:未知
2023年武汉市江汉区百灵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和《江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2023年武汉市江汉区百灵幼儿园招生公告:
01、园所基本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百灵幼儿园,为江汉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是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02、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小班新生50名,招少数中、大班插班生。
03、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年龄必须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以户口原件为准);身体健康、心智正常、能独立正常参加幼儿园的集体活动。
04、招生范围
招收江汉区民权街打铜社区、三民社区符合年龄条件及入园条件的幼儿。
05、报名时间及要求
1.6月19日—6月21日、25日、26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6:00, 幼儿监护人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和幼儿一同来幼儿园大门现场报名登记,并按要求填写《新生入园申请表》。
报名时,适龄幼儿监护人需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保持适宜间隔及秩序。
2.需携带及上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① 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居住证),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核验相关信息;
②幼儿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薄的户主页复印件1份;
③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居住证复印件1份;
④其他佐证材料。
06、幼儿录取办法
1.遵循人户一致优先、江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如下条件顺位录取,不采取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
第一顺位: 适龄幼儿的户籍必须与其父母提供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相统一;
第二顺位: 适龄幼儿的户籍必须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相统一;
第三顺位: 具有江汉区民权街户籍及房产证、或江汉区户籍及房产证,适龄幼儿的户籍必须与其父母实际居住地相统一;
第四顺位: 适龄幼儿父母在打铜、三民社区有房产证或居住证。
2. 6月27日—6月30日 幼儿园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照幼儿园招生条件逐一审核家长上交的资料。
3. 7月6日 电话通知家长并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
4. 8月28日上午9:00—11:00, 适龄幼儿监护人(1人)按幼儿园通知要求时段持《幼儿入园通知单》、签有“检查合格”意见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由家长陪同幼儿到江汉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健康检查)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办理入园手续时,适龄幼儿监护人需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保持适宜间隔及秩序。
07、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保教费: 300元/月/生
伙食费: 20元/天/生(两餐一点,按天计算,据实收取)
咨询电话: 027-85704218转8002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负责人: 林老师
江汉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服务办公室电话: 总机85675556转8002
特别提示:
1.本园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一切以招生名义收取钱财的均为骗局,请勿轻信。
2.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分别按照《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联[2014]1号)、《关于做好我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武公[2019]32号)、《关于做好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武消[2019]9号)落实入园优待政策。
3.本次招生幼儿园以符合条件为录取标准,不以家长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家长无需提前排队。
4.此公告仅针对2023年招生工作,其解释权为幼儿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