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06 15:00:55作者:佚名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者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和单位岗位设置数量限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研究方向符合我省发展需求,在本领域有较高声誉的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以及为我省作出较大贡献,业绩成果突出的省管优秀专家、省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项目获得者。
2.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 (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 (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者主持国家自然 (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 项以上。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第一名),二等奖2项(第一名)。
4.在本领域取得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专家高度认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顶尖期刊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并由三名以上同行高水平专家推荐
5.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 级项目2 项以上,并取得转化收益 1500 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省 (部) 级项目并实施转化,直接经济收益 8000 万元以上的 (以到账收入为准)。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件以上 (第一发明人),并转化实施,累计直接成果转化收益 1000 万元以上;取得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 2 项以上 (第一完成人),累计转化收益 2000 万元以上 (以到账收入为准)。
7.撰写省级 (行业)以上技术标准 6 项以上(第一编制人),或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3项以上(第一编制人),并颁布实施。
(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主持国家自然 (社会) 科学基金 1项以上,并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顶级期刊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 3 篇以上。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前五名)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前二名),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第一名)。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件以上 (第一发明人),并转化实施,累计直接成果转化收益 500 万元以上;取得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 1项以上 (第一完成人),累计转化收益 1000 万元以上 (以到账收入为准)。
4.主持完成省 (部) 级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转化收益 1000 万元以上; 或主持完成市 (厅) 级有重大推广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直接经济收益3000 万元以上的 (以到账收入为准)5.撰写省级 (行业)以上技术标准3 项以上(第一编制人)或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1项以上 (第编制人),并颁布实施。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对境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终身教职,业绩成果突出的人员;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级及其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海外取得学位,拥有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能够填补省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或有海外创业经验并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具有开阔的视野和海外研修经验在本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得各省市的海外引才项目支持的人员。
2.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专家称号获得者。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或出站后首次参评的,其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4.民营企业人才首次申报职称,在满足相应系列 (专业) 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1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16 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的,参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次申报条件执行。
(四) 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可由相应评委会认定正高级职称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选手,可由相应评委会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得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和优胜奖选手可申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