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6-16 02:33:10作者:未知
从2023年秋季开始,要申请公办学位的家长才需要在招生平台中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民办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申请获得资格,等待入学后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申领。
积分入学学位分配原则:按积分学位供给数量,由招生办根据申请人的第一志愿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入下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第一志愿录取额满则不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三个志愿均未录取、志愿服从分配的,由招生办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即止;不服从分配的,视为选择放弃由招生办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的机会。
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超过招生计划数,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招生办提出方案,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安排。
积分排名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5日- 6月21日向社会公示各申请人通过网上确认的积分及排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020836、85020892。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放弃学位和补录:
当7月5日公布录取结果后,家长自身原因选择放弃的学位,本季招生不作积分学位补录,学位留待我镇下一学年招生的时候解决虎门户籍插班生需要。
志愿修改: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积分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15日14:30-6月16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虎门镇2023年秋季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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