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5-23 10:44:36作者:未知
2023年5月天津自考申请成绩免考
1.申请时间
2023年5月28日12时至6月3日17时。
2.申请条件
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或已获得指定的相关证书的考生,可根据《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办理课程免考。
重要提示:只有现行开考专业,考生方可提出课程免考申请。
3.申请方法
(1)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课程免考。
(2)考生在系统中完成课程免考申请后,须以拍照上传附件的方式提交免考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彩色照片。上传成功后视为申请完成,否则申请无效。
免考材料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
(3)上传材料
*凡使用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公共政治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使用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公共基础课或符合免考规定的其他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成绩单(在相关免考课程处画√标注)。
*凡使用英语、计算机类全国等级考试或其他类专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①英语、计算机或其他类全国等级考试专业证书;②英语、计算机或其他类全国等级考试专业证书在相关网站上的信息截图。
*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相关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①结业或肄业证书;②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注册备案表(结业或肄业);③成绩单。
*其他课程办理免考,须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的条件和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由区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审核后于6月16日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成绩档案”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