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16 12:42:08作者:未知
认定申报
统一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7日8:30-9月21日16:30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10月9日16:30
缴费截止时间:10月17日16:30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7日9:30-11月17日16:30
报名方式:
(一)登录https://ks.jshrca.cn/网址进行报名;
(二)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
同一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业,不能重复申报。
考生请参照《“江苏智慧人社”下载及实名注册步骤》(附件7)提前确认是否已在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如未完成认证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申报条件
认定申报条件按照2019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申报条件,和2020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的申报条件(附件1)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及《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者,取证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可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等级认定统一考试,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
参加2022年11月、2023年5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考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因疫情原因2022年下半年延期考试的补考考生,初考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在原基础上顺延6个月。
以上申报年限截至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