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19 21:09:34作者:佚名
一、考试安排
注:考生可提前安排好食宿,具体考点考场信息在打印准考证后获知。
二、提前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8日至20日每天8:30至17:00,10月21日至22日每天7:0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考生认真阅读。
(二)备好个人考试证件
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现役军人可持士兵证或军官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准考证上写明允许携带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及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妥善放置自己的物品,以免因本人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考生进入考点封闭区需要接受人工安检、智能安检、人脸识别检查。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四)做好健康监测防护
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备个人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三、遵守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
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考生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第一次安检。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考生应至少在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以免影响监考教师发放试卷和答题卡等考务工作,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要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不要因缺乏对考试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的了解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应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抢答、拖答,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我市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点,所有考点均配备智能手机安检设备、金属探测器、手机屏蔽仪和人脸识别等设备,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期间,将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联合执法,全面屏蔽和干扰作弊无线信息的传播,对通过非法手段影响考试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打击。省市区三级检查人员将深入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
(三)严惩违规作弊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考试警示提醒及承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观念,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2793613)。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及市招考院联系电话:淄川5181294,张店2282569,博山4181364,临淄7851022,周村6412987、7875979,桓台8264150,高青6973644,沂源3229038,市招考院2793613。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