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19 19:19:17作者:未知
一、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永寿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永寿县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二、招生范围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按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2.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招生范围为永寿县内,不得跨县域招生,招收新生人数不得超过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入学方式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
2.启迪中学永寿分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群体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永寿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四、招生程序
(一)公办学校
1.核定招生计划。6月15日前,各义务段学校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根据本校校舍、师资状况,合理确定起始年级开设的班级,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各初中、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镇办小学以教育组为单位将招生计划报县局教育一股审批。
2.公布学区。6月30日前,县教育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3.入学办法。全县义务段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义务段学校优先保障学区内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具体办法为:
(1)对永寿县户籍,学校学区内学生凭家庭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申请入学。对永寿县户籍,在县城、镇政府所在地购买商品房、居住公租房、经商、务工人口子女,凭户口本(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经商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按照学区划分,到所属学区小学、初中申请入学。
(2)对非永寿县户籍人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任意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或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本(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按照学区划分,到所属小学、初中申请入学。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仅凭居住证入学。若所申请的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据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4.资格审查。各学校要自行确定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底之前,各初中、小学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到本学区范围内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手中。
6.报到注册。8月30—31日,各位家长按照学区划分,带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
1.申报招生计划。启迪中学永寿分校要按照县教育局要求严格控制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将招生计划和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6月15日前,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2.公布招生计划。6月30日之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3.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卡)到县教育局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4.网上报名。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5.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6.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之前,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8月3日,启迪中学永寿分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