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31 10:29:52作者:佚名
2023年东湖区小学招生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Q1东湖区幼升小信息采集时间及方式?
答:东湖区幼升小信息采集时间为8月14-24日,信息采集平台为“南昌义务教育智慧入学平台”(“i南昌”APP,以下简称“入学平台”),后续请密切关注“南昌教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东湖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以获取相关信息。
Q2东湖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及信息采集相关问题在哪里咨询?
答:东湖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7838592;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咨询电话:87728722 87357763。东湖区招生入学线下办公地点:东湖区教育考试中心(肖公庙78号)。
Q3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因故延迟入学如何办理?
答: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故未按要求入学的,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Q4房产使用年限是如何判断的?
答: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的小学新生,一套房产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Q5能否查到该房产学位是否被占用?学位占用了怎么办?
答:目前南昌市不提供房产占用查询。如果家长购买的房产学位已被占用,可以提交家庭名下其它自有房产,也可使用这套房产接受统筹安排学位。
Q6一对夫妇生育的多个孩子受房产年限影响吗?
答:不受影响。
Q7东湖区办理小学入学需提交的户口本、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东湖区办理小学入学需提交的户口本、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Q8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答: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来昌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本等相关信息。
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需要提供居住证(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及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等证件。东湖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采集的入学信息、依据生源排序及有关学校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Q9拆迁户子女怎样入学?
答: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Q10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吗?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抚养人为其母,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升学依据。
Q11离异家庭的适龄儿童由父亲抚养,能提交母亲房产入学吗?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答:幼升小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分配依据,离异家庭的适龄儿童只能提交抚养方的房产入学。如抚养权进行了变更,需提交2023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的抚养权变更手续,如法院判决书等。同时建议提前厘清孩子和抚养方的户籍关系,如:孩子迁到抚养方的户口下。
Q12二孩或多孩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可以作为兄弟姐妹的入学依据吗?
答:考虑到两孩及多孩家庭教育需求,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未成年人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名下房产可视作父母所有房产予以认定。(1)未成年人本人名下独有房产,可以作为本人入学依据;(2)同一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或未成年人间共有房产,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共有房产,均可以作为其本人或其未成年亲兄弟姐妹入学依据。
Q13适龄儿童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答:不可以,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的共有房产。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如果适龄儿童家庭名下所有房产均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则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入学类别进行排序。
Q14家里有多套房产,采集后可以换另一套房产吗?
答:如信息采集完成,一经提交,则不允许修改。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尚未提交,可以换房产提交。
Q15借住在亲戚家,入学要办租赁证吗?
答:如果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且以借住的房屋作为入学依据,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Q16租住在农房,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可以入学吗?
答:不可以,需在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才能作为分配依据。
Q17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购房合同不作为入学依据,但原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含),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在交清契税的前提下,允许居民凭网签备案合同与契税缴纳凭证享受与不动产权属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如因开发商原因(个人原因除外)无法缴纳契税的,请带齐相关购房材料到东湖区教体局进行核实。
Q18什么情况下会被统筹安排学位?
答:1.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选择放弃入学的;2.非同一家庭未达到规定年限内使用同一套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3.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入学信息采集的;4.入学信息采集需提供的户口本、房产权证、居住证、备案租赁证等相关材料逾期的;5.生源类别超过学区内学校接收能力范围的。
附:学区生源及其类别认定
东湖区公办小学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先后顺序接收学生。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
第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 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城区范围内, 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