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26 14:44:40作者:未知
运城2024研究生考试报考点选择规定一览:
一、报考点选择规定
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报考点(1401):接收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报考山西大学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除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前4位0351,下同〕及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有关专业的考生外);接收报考山西大学的单考考生。
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报考点(1426):接收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报考山西大学的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及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有关专业的考生外)。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报考点(1402):接收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虎峪校区)及山西工学院(原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报考点(1425):接收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太原理工大学且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考生;接收报考太原理工大学的单考考生。
山西医科大学报考点(1403):接收山西医科大学及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医科大学的考生。
山西农业大学报考点(1404):接收山西农业大学及晋中信息学院(原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中北大学报考点(1405):接收中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中北大学的考生。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1406):接收山西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师范大学且考试科目为三科或四科的考生。
太原科技大学报考点(1407):接收太原科技大学及山西科技学院(原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的考生。
山西财经大学报考点(1408):接收山西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财经大学的考生(除报考山西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及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有关专业的考生外)。
山西大同大学报考点(1409):接收山西大同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10):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以外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
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且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科的考生;
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11):接收运城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运城市的非应届考生。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12):接收长治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长治市的非应届考生。
晋中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1413):接收晋中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晋中市的非应届考生;接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报考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为5XX(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有关专业的考生。
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15):接收吕梁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吕梁市的非应届考生。
阳泉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16):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阳泉市的非应届考生。
山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1417):接收山西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报考“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为5XX(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有关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考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山西中医药大学的考生。
太原工业学院报考点(1418):接收太原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太原师范学院报考点(1419):接收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原市非应届生”中报考太原师范学院的考生。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20):接收忻州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忻州市的非应届考生。
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1421):接收朔州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朔州市的非应届考生。
晋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1422):接收晋城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晋城市的非应届考生。
大同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1423):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在大同市的非应届考生。
临汾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1424):接收临汾市范围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汾市的非应届考生。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报考点(1430):接收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或教学点所在市选择报考点。
三、我省所有报考点均不接收省外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全国统考考生。
四、网上确认时,满足报考点规定户籍条件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户口簿,不满足报考点规定户籍条件但满足报考点规定工作地条件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连续3个月在规定地市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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