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1-29 00:21:48作者:未知
百色市教育局
关于优化调整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
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
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为统筹做好 2022-2023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决定优化调整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开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实现错时错峰分批次开学,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于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九)开学。
(二)第二批。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中职学校开学时间参照第二批学校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前健康监测,在开学返校前,师生要居家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二)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提前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
(三)各学校要在开学报到时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开学当天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四)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6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及预案,确保如期顺利开学。
百色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6日